一、教学:主讲本科生课程,教育教学工作量不低于72学时,其中本科生课堂教学不低于36学时。
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(自筹经费项目除外)或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;或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3万元以上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1万元;或以本人为主(署名第一或通讯作者)在SCI、EI期刊发表论文1篇;或以本人为主(署名第一或通讯作者)在国家认定的本领域相关核心期刊、国际会议论文、EI检索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;或者作为参加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项。
未完成科研岗位职责者,教育教学工作量必须完成72学时(其中主要讲本科生课程必须完成36学时),否则,教学、科研岗位职责均视作未完成。
三、服务:要求完成所列各项之一。
1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;2、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督查任务;3、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;4、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;5、承担学校和学院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。